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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才剛玩完耶誕節交換禮物,繼續是跨年、新年、情人節……其他禮物會繼續陸續被送出來!最近看到一篇很有趣的研究,提到了一個微妙的「送禮心理學」:

這是來自美國研究,刊載在本期《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》,學者將此現象稱為「送禮者的矛盾」(presenter’s paradox)。什麼叫「送禮者的矛盾」呢?它是在說,有的時候,某某人生日了,你要幫她買生日禮物!這個朋友太重要,於是你心中設定要買一個幾乎是名牌的潮流包包,大概要5000元,好吧,走來走去、跑來跑去,最後還是找不到心中的這個預算5000元的包包?

好吧,那,就買一個較小的零錢包好了!價錢「才」3000元,買下之後,自覺「不夠」,應該再買第兩個禮物,來彌補第一個禮物的不足,比方說,再送一個3000元的胸針好了!

3000元的胸針,加上3000元的零錢包,總和的價錢,應該已經超過原本一個5000元的潮流包,不是嗎?

你是這樣覺得的,興高采烈的拿著兩個禮物來見這位朋友,沒想到這位朋友好像有點失望,為什麼?

這批學者所研究出來的「送禮者的矛盾」,就是在說,送禮者總是喜歡將自己禮物的「價值」給「相加」,但,收禮者呢?

學者發現,收禮者所感受到的禮物價值,並非「相加」,而是「平均」

什麼意思?

意思是說,你以為送一個零錢包和一支胸針,總共6000元的價值?但,收禮的人,卻只會看到「兩個3000元的價值」,而不是「一個6000元的價值」,也就是說,當你將一個大禮物拆成兩個小禮物,受禮者的觀感不是兩個總和,而是回歸到……一個小禮物。

更慘的是,如果你是先送一個超大的禮物,再「錦上添花」補一個小的?那簡直是畫蛇添足了,因為,對方只會感覺到你的禮物變「差」了!真是有苦說不出。

我是覺得,禮輕情意重,禮只要送到心坎裡比什麼價值都重要,但,這樣的「送禮者的矛盾」,花錢買禮物的朋友們千萬要注意,畢竟,你買禮物,也是希望對方看到價值,不是嗎?

有趣的是,「送禮者的矛盾」還應用在人生其他方面,學者還做了其他很多相關的實驗,比方說,他們對於亂丟垃圾來罰錢,第一種懲罰是罰750美元(2 萬多台幣,很重),第二種懲罰是罰750美元再加上兩小時的社區服務,感覺上,社區服務還算輕鬆!學者問了兩組受訪者,結果發現,大家認為後面的這個 「750罰款加2小時社區服務」罰得較「輕」,而前面那個只有「750罰款」的較「重」。

不過,我覺得,這個研究最令我震撼的不只是「送禮」或「罰款」的技巧而已──

全世界的東西都有「價值」,禮物有價,「人」也有價;你有價,我也有價。

在上班族的世界裡,一個人被其他人所認定的價值,會影響了面試、發獎金、或升遷的過程中,而,依這個禮物的實驗來看,也應該最常被「扭曲」在這些過程中

你的價值,因為其他人的介入,這麼多人一起「被比價」,莫名其妙出現了「送禮者的矛盾」都不知情!你怎麼知道為何你這次敗了這個面試?或是,你怎麼知道這次的獎金、這次的升遷,是「公平」的?

實驗者目前尚未能夠好好的說明「送禮者的矛盾」到底原因為何,但我們已經知道它的存在,應該好好的「對抗」它!

想像,如果你自己是一個禮物,明明價值很高,卻因為「送禮者的矛盾」而降低,「你」要怎麼再讓對方感受到你真正的價值

答案:一定是好好的「宣傳」一下自己的價值,不要手軟,要好好的宣傳,讓對方(收禮者)可以知道你的價值,不要誤解你的價值!

說你這個包包是1萬元還不夠!還要告訴對方,這個包包是哪裡製造?哪裡買到?內容是什麼?就是要確定收禮者真的有聽到,不會被其他的禮物給混亂了。

換句話說,面試結束,要再和對方確認一下你的強項,不是說大話,而是再將已經說過的、呈現在履歷表上面的再說一次,好好的說清楚。同樣的,要發獎金或升遷的時候,要告訴主管再一次你的貢獻,不要覺得不好意思。

禮物的價值,可以被「平均」掉,沒關係,明年還有一個?但是,你就只有一個、也只有少數的機會,你的價值,不要隨便被「平均」掉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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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teris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